根據《廣東省2011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到省、市機關工作公告》的要求,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以下人員擬轉任為中共肇慶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科員(名單附后)。現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間,如對擬轉任人員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市委辦人事科反映。
公示時間:2012年3月27日至4月2日
監督電話:0758-2208136
地址:肇慶市天寧北路80號市委大院3號樓市委辦人事科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
根據《廣東省2011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到省、市機關工作公告》的要求,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以下人員擬轉任為中共肇慶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科員(名單附后)。現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間,如對擬轉任人員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市委辦人事科反映。
公示時間:2012年3月27日至4月2日
監督電話:0758-2208136
地址:肇慶市天寧北路80號市委大院3號樓市委辦人事科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宣傳部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中共佛山市委宣傳部科員
二、選調人數
4人
三、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參加工作滿2年以上;
(三)學歷及專業要求:國家重點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文學、哲學、歷史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等學科專業;
(四)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優先選調;
(五)在市級以上重點報刊公開發表文章2篇以上;
(六) 非佛山市戶籍人員需未婚或配偶具有佛山市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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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請符合要求的人員于2012年4月6日前將材料寄至中共佛山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佛山市嶺南大道北12號8號樓606室,郵編:528000,聯系電話:0757-83309155、83325328,聯系人:葉先生)。報名者請提供報名表(原件)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公開發表的文章等材料的復印件,免冠紅底大一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我部收到材料后,將電話通知符合要求的報名者進行面試和筆試,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三)體檢和考核:體檢按照公務員轉任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考核主要對選調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審。
(四)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核合格后,報市政府人事部門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附件:報名表
中共佛山市委宣傳部
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2名副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
一、選調條件
(一)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修養、較強的文字功底和溝通協調能力;熱愛港澳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能吃苦耐勞。
(二)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副主任科員以下職務。
(三)具有廣東省戶籍,懂粵語(聽、說能力佳)。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六)2010年以來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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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調方式及程序
1.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材料請于2012年4月10日(以收寄郵局郵戳時間為準)前寄(送)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人事處(信封請寫明“選調公務員”)。
2.初選。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者進行初選。
3.考試。經初選符合要求的,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通知報名者參加筆試和面試。未通過初選者,不再另行通知。
4.轉任。經筆試、面試后,擇優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經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為正式選調人選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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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式
報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打印或復印件均使用A4紙):
1.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近期大一寸證件照2張;
5.本人獨立完成或主筆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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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人事處
郵政編碼:510031
聯系電話:020-83135673、83135679
傳真:020-83135660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涼山州州、縣(市)、鄉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13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lsz.scpta.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于2012年8月10日前到所報考的州級招考單位或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憑證書審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經歷;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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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2年上半年涼山州公開考錄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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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22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概由州級招考單位和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及本公告規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全面、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州級招考單位和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明,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涼山州人事考試中心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涼山州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縣鄉可放寬到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涼山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期間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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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3)同時符合第(1)、(2)項加分條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4月23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立功受表彰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報考州級單位的考生送所報考的州級招考單位人事科,報考縣市單位的考生送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已經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的考生在申請加分時,還須提供未享受過加分照顧的承諾書。以上材料審核原件、收復印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考生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級招考單位和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2012年6月30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涼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 安 全 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在職公務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7月7日至9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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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州級招考單位或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考察
州、縣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同意后可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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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涼山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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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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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在州、縣(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各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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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lsz.scpta.gov.cn)上公告。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
涼山州委政研室 0834-3865417
涼山州人社局 0834-2192202
涼山州城建局 0834-3223363
涼山州司法局 0834-2162154
涼山州衛生局 0834-2191086
涼山州艾滋病防治局 0834-2191086
涼山州政府辦公室 0834-3865440
中共涼山州委黨校 0834-3225467
涼山州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0834-2162861
涼山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0834-3223363
普格縣(人社局) 0834-4773007
普格縣(組織部) 0834-4774333
越西縣(人社局) 0834-7612603
越西縣(組織部) 0834-7616180
鹽源縣(人社局) 0834-6362953
鹽源縣(組織部) 0834-6362710
會東縣(人社局) 0834-5426309
金陽縣(人社局) 0834-8739992
美姑縣(人社局) 0834-8242013
美姑縣(組織部) 0834-8240802
布拖縣(人社局) 0834-8531243
德昌縣(人社局) 0834-5202717
寧南縣(人社局) 0834-4572217
雷波縣(人社局) 0834-8822476
甘洛縣(人社局) 0834-7816413
西昌市(人社局) 0834-3235192
西昌市(組織部) 0834-3222501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34—2194699 2193262
涼山州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834—3865852
為滿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18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綿陽人事考試網my.scpta.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在《綿陽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見附件)中分為三類。
招考對象中“不限”,是指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間出生)之間,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報考縣市區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所職位的,年齡在18-30周歲(1981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間出生)之間,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生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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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錄單位、名額、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綿陽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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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市級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縣市區、鄉(鎮)機關、司法助理員、森林公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其中:縣市區黨群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縣市區行政機關、鄉鎮機關、森林公安、司法助理員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考生對招錄單位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致電資格審查單位進行咨詢,并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之間的工作日內到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一樓)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情況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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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個別考生因換發第二代身份證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的,可由本人填寫承諾書并持換發身份證的繳費回執參考,待領取身份證后到綿陽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
3.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成績×35%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 +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政策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市重災區縣市區、鄉鎮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市級、仙海水利風景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我市的重災縣市區指:北川羌族自治縣、安縣、平武縣、江油市、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綿陽市涪城區、三臺縣、鹽亭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9個縣市區。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北川羌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4月23日前將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培訓科審核(地址: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電話:0816—226779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二)資格復審
2012年7月5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復印件及本人聯系方式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5.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7月7日至9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告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縣市區森林公安局及派出所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個招考環節。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1〕1號)執行。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告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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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試后,根據調整后的招錄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并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級機關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適用特殊標準的職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將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因被考察對象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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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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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公示期間及公示后考生自愿放棄錄用所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得借用(調)。在招錄單位服務期未滿兩年的原則上不得調動(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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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市紀委(監察局)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此次考錄工作,各招錄機關、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和組織人社部門的紀檢監察部門均要切實加強監督。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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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考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發布。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招考工作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816)1238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816)2262373、2261236
招考工作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16)2535468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2267794
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2263419
中共江油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16)3234406
江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3223995
中共三臺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16)5336482
三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5334933
梓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8212312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16)4822937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4821814
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4336120
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8827997
鹽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7220556
仙海水利風景區黨群工作部咨詢電話:(0816)2760612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16)2264961、2261452
考務咨詢電話:(0816)2264961、2261452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本公告只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發布,任何個人、組織、網站未經允許一律不得轉載,否則將追求其法律責任。
附件:綿陽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綿陽市公務員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