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桂政發【2005】4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桂林理工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暫行規定》(桂理工人[2009]31號)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同意,我校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為確保此項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地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的工作機制,開展各類人才的公開招聘、選聘工作。
二、招聘范圍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的對象主要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大中專應、往屆畢業生及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
(二)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調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及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學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三、招聘計劃
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2012年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教輔、和工勤人員45名,其中專任教師42名,教輔人員2名,工勤人員1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責任編輯:浦清教育